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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不当言论!律所通报:解除“实习关系”

关注法治→ 律媒智库 2023-08-25

网传,今天(10月26日),湖北一家律师事务所对一名“经常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发表不当言论”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予以通报批评,并解除实习关系。此事引发业内热议。

这份内部通报称——

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田某,经常在微信群、朋友圈等发表不当言论,经劝诫屡教不改,该实习律师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本所的名誉,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。

身为一名实习律师,首先需要做到政治正确,忠于党忠于自己的祖国,如果有好的建议或者意见,应该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发表,而不是四处发表负面言论,鉴于该实习律师的行为,本所表示严厉的谴责,并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解除与本所的实习关系,特此通报!

【律媒智库】注意到,第九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的《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——

律师事务所接收实习人员实习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法治,尊崇宪法,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规范;

(二)按照规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,且考核结果合格;

(三)符合当地律师协会规定的接收实习人员的其他条件。

这件事,您怎么看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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